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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投4.6亿再次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

发布日期:2014-02-27

2014年,新疆将投资4.6亿元,解决60万农村居民和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。这4.6亿元资金中,中央补助3.6亿元,自治区财政安排1亿元。

2月19日,自治区水利厅改水办主任宋士海告诉记者,目前前期技术审查、审批等工作已经完成。“十三五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也将在2014年启动。为保证自来水水质,2014年还将争取建成30个县级水质检测中心,全面推动水质监测工作。

喀什地区泽普县是自治区较早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县市之一,并率先在全疆实施了城乡供水一体化。

“我们农民不仅住上了新房,还用上了放心、方便的自来水。”2月19日,泽普县古勒巴格乡科克墩二组的村民艾山·沙迪尔在电话里告诉记者,前几年,他们饮用的还是先用网子过滤过的涝坝水。“有了自来水,喝水再也不用人挑马拉了,还干净卫生。家里还用上了洗衣机,洗衣服不用手搓了。”

据了解,自1995年起,中央先后投入数亿元资金,大规模推进新疆人畜饮水工程,截至2013年年底,全疆农牧区已累计有1065万人口喝上了清洁、卫生、安全的饮用水。

士海介绍,“十二五”期间,新疆规划总投资30.74亿元,解决新疆13个地州和7个直属农林牧场343.26万农村人口、44.19万农村在校学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。截至去年年底,已有240万农村人口喝上了“放心水”,剩余的103万余人,将在今明两年全部解决。

新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,直接促进了受益区农村经济的发展,养殖业、庭院经济等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;介水传染病和水质地方病明显减少;农牧民的居家生活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。自来水到户区域,70%的农户购置了洗衣机,90%以上的农户生活用水量显著增加,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。

“实现全疆城乡供水一体化,让所有农牧民都喝上放心、方便的自来水,是区饮水工程的最终目标。”宋士海说。